Terms of Service 使用条款
本服务的用户须遵守本条款的规定,故请通读全文(文中的简称在第2条中定义,以下同)。本条款相当于《民法》上的定型条款(《民法》第548条之2),株式会社 KADOMORI(以下称「本公司」)与用户之间的所有合同均适用本规定。
第1条 适用
1 本条款适用于所有用户。
2 本网站上刊载的关于施术合同的规则,构成本条款的一部分。
3 本条款的内容与前项规定的其他规则内容不一致时,优先适用本条款的规定。
第2条 定义
1 「本服务」是指本公司的施术及在本网站提供的服务。
2 「服务使用合同」是指以本条款为合同条件,在本公司与用户之间订立的本服务使用合同。
3 「用户」是指本服务的用户。
4 「本条款」是指本使用条款。
5 「本公司」是指提供本服务的株式会社 KADOMORI。
7 「本网站」是指域名为「https://kadomori-kogao.com/」的、由本公司提供的网站。
第3条 本条款的变更
1 本公司可在以下情形下自行裁量变更本条款。
⑴ 本条款的变更符合用户的一般利益时
⑵ 本条款的变更不违背订立合同的目的,且依据变更的必要性、变更后内容的相当性及其他与变更相关的情形属于合理者时
2 本公司依前项变更本条款时,将于变更后本条款生效日的1个月前,在本网站公示变更本条款之意旨、变更后本条款的内容及其生效日,并通过 SNS 等向用户通知。
第4条 注册信息的变更等
1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所提供的注册信息的全部或一部分发生变更时,应迅速申请变更注册信息。
2 本公司依据注册信息提供本服务即为足够,对于因注册信息录入错误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害,本公司概不负责。
第5条 关于施术
本公司努力根据用户的体质等提供最佳施术,但视施术内容而定,因体质、姿势等的变化与改善,施术后可能出现暂时性的疼痛、倦怠、内出血等反应。对此,我们的员工会在施术前充分说明;若症状过于严重,请向本公司员工咨询。
第6条 个人信息的处理
关于用户的个人信息,本公司依照另行制定的「隐私政策」适当处理。
第7条 关于次数券
1 除法令上必要的情形外,本公司原则上不办理退款。但存在不得已的情形时不在此限,此时本公司与用户将本着诚意协商后应对。
2 次数券原则上仅限购买的用户使用。但因各种情形本人无法使用时,可由家属代为使用。
第8条 关于会员制度
本公司设有会员制度。本公司原则上不退还入会费。但存在不得已的情形时不在此限,此时本公司与用户将本着诚意协商后应对。
第9条 关于儿童
1 用户携带儿童到店时,敬请配合安全管理。
2 本公司将努力确保儿童的安全。
第10条 禁止行为
1 禁止用户实施以下各项行为。
⑴ 侵害本公司、其他用户或他人的知识产权、肖像权、隐私、名誉及其他权利或利益的行为
⑵ 用户在私人使用范围之外使用通过本服务或本网站获取的图像等的行为
⑶ 给本公司、其他用户或其他第三方带来不利益的行为,或有此虞的行为
⑷ 诽谤中伤本公司、其他用户或其他第三方,或使其产生不快感的行为
⑸ 违反法令的行为、犯罪行为,或有此虞的行为,或对其予以帮助的行为
⑹ 暴言、暴力行为等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⑺ 妨碍本服务提供的行为,或毁损本公司或本服务的信用、名誉等的行为
⑻ 对本公司、其他用户或其他第三方进行物品、宗教等的营业或劝诱活动
⑼ 对服务运营造成显著障碍的行为
⑽ 向本公司员工寻求私人接触或交往的行为
⑾ 其他本公司判断为不适当的行为
2 用户实施属于前项各项之一的行为时,行为人应赔偿本公司因该行为所受的损害(包括逸失利益等特别损害及律师费)。
3 用户实施属于第1项第6号及第8号的行为时,本公司将立即报警,用户应赔偿本公司因该行为所受的损害(包括逸失利益等特别损害及律师费)。
第11条 免责等
1 就本服务或本网站的提供,本公司对用户负损害赔偿责任时,本公司仅就用户实际发生的直接且通常的损害(不含逸失利益等特别损害及律师费)负赔偿责任。
2 对于用户通过本服务获取的信息等,本公司不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确实性、有用性等。
3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该用户自行负担与负责解决,本公司概不负责。
4 本条款中有关本公司免责的规定,在本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下不适用。
第12条 本服务的使用停止等
本公司在符合以下任一情形时,可不经事先通知,停止或中断本服务全部或一部分的提供。
⑴ 本公司紧急进行本网站的检查或维护作业等的情形
⑵ 因战争、暴动、骚乱、劳动争议等致使无法提供本服务的情形
⑶ 因地震、落雷、火灾、风水灾、停电、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提供本服务的情形
⑷ 其他本公司判断需要停止或中断的情形
第13条 本服务内容的变更与终止
1 本公司可根据自身情况变更本服务的内容,或终止其全部或一部分的提供。
2 终止提供本服务时,本公司应事先向用户通知。
第14条 著作权及知识产权
1 有关本服务及本网站的知识产权,全部归属于本公司或已向本公司授权的正当权利人(以下统称「权利人」)。除非取得权利人许可,用户及其他第三方不得为使用本服务之目的以外而使用其一部分或全部(包括文字、内容等的转用、转载、模仿等)。
2 因违反前项而发生问题时,由引发问题者自行负担与负责解决,不得给权利人造成任何损害及不利益等。万一权利人发生损害时,用户应向权利人赔偿该损害(包括逸失利益等特别损害及律师费)。
第15条 权利转让等
未经本公司书面(含电子邮件等电磁记录)事先同意,用户不得将有关本条款的权利或义务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转移给第三方,或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等作出任何处分。
第16条 排除反社会势力
1 本公司禁止反社会势力或与之相当者(运用暴力、威力或欺诈手法追求经济利益的团体或个人等,以下称「反社会势力等」)使用本服务。
2 本公司判断用户属于反社会势力等时,可停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3 对于因前项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害或不利益,本公司概不负责。
第17条 可分离性
即使本条款规定的一部分被法令或法院判断为违法、无效、不能,或视为未经合意,本条款的其他规定仍有效存续。
第18条 准据法
本条款的解释及有关本条款的其他一切问题,均适用日本法。
第19条 协议管辖
有关本条款的所有纠纷,依诉讼标的额等,以大阪地方法院或大阪简易法院为专属协议管辖法院。






